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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小区生活污水

名称:新农村建设小区生活污水

详细信息

地埋式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污水的排放量也逐渐增加,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含量较高,时变化系数大,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必须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加以控制。
    目前,我们农村污水治理没有相应的排放标准,主要采用的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技术水平较为薄弱,基础设施较差,没有相应的检测人员和技术人员,另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但总体数量巨大,运行和监督的难度较大等一系列原因,上述两个标准已不适用于农村污水的管理。如果沿用上述两个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往往达不到预期处理效果,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考虑到客户所提供资料介绍,处理源在山边村落,深圳市格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一种无动力地埋式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适合农村地区经济、技术水平较为薄弱,处理源量大、分散、小规模的特点,鉴于国家没有专门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本装置处理后的水质参照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执行,无需设备间,动力源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守,自然降解,利于达标排放。
    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罐采用高分子材料与高强度玻璃钢纤维复合制成,与传统砖混处理池相比具有严密性好不渗漏,质量轻,易于运输,抗压强度高,耐酸碱使用寿命长,安装快捷等优点。
1,本设备不需要设备间。
2,本处理罐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罐体上部设有进/出水口和清污口,罐内隔仓分为厌氧池、接触氧化池和沉淀清水消毒池三部分,池内填充相应的厌氧、好氧填料和消毒氯片,并安装有自动工作的潜水式曝气机和污泥回流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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